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重要演讲十年间
深度关注|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
推进国安机关工作高质量发展,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

儿童盗窃“痛点”何在? 揭开隐秘犯罪链条

发布时间:2017-03-26  来源:新华网  字体大小[ ]

  孩童穿梭都市偷窃,女子暗中窥探、监控……日前,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对一起“租用”儿童实施盗窃案进行了一审宣判,揭开了犯罪团伙隐秘的犯罪链条。令人思考的是,为何屡现“租用”儿童实施盗窃案件?谁来监护误入歧途的孩子?

  原标题:频现“租借”儿童盗窃 “痛点”何在?

  新华社上海3月26日电 题:频现“租借”儿童盗窃 “痛点”何在?

  新华社记者 黄安琪

  孩童穿梭都市偷窃,女子暗中窥探、监控……日前,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对一起“租用”儿童实施盗窃案进行了一审宣判,揭开了犯罪团伙隐秘的犯罪链条。

  令人思考的是,为何屡现“租用”儿童实施盗窃案件?谁来监护误入歧途的孩子?

  2016年3月17日上午,宋银秀、宋银翠伙同另外两名女子到上海市青浦区一家超市,指使一名男童窃得红色小米手机一部。

  在监控视频画面中,宋银秀、宋银翠还在生活馆、眼镜店、童装店、母婴用品店、花店、水果店指使儿童实施盗窃行为,盗窃物品除了各种品牌手机外,还包括拎包、皮夹等物品。

  法院审理查明,2016年3月至5月间,宋银秀、宋银翠伙同刘谊花、何雪翠,组织并指使数名儿童在上海市青浦区、松江区、闵行区实施盗窃,窃得财物共计价值19900余元。

  法院一审认为,宋银秀、宋银翠伙同他人组织未成年人实施违法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,情节严重,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,法院依法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3年6个月,并处罚金1万元。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并发还被害人。

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表示,其在赴儿童原籍调查时,发现当地近年存在将孩子租借给犯罪团伙获利的现象。

  记者调查了解,2014年以来,上海市公安机关抓获并收容的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儿童31人,被利用、教唆实施盗窃的占87%,其中10岁以下的约占81%,7岁以下的约占60%。

  办案检察官介绍,在盗窃行为被发现后,涉案儿童均被送至上海市一所流浪儿童教育救助工读学校收容抚养,时间一般为1至3个月,多数儿童在案件侦查结束后仍由其监护人带回。据统计,2014年以来上海市收容的被利用实施盗窃犯罪的儿童中,两次及以上实施盗窃的约占30%。

  2015年1月1日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民政部联合颁布的《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》正式实施。规定“教唆、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,情节恶劣的,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”。对于教唆、利用子女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监护人,可由民政、妇联等部门作为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,由民政、妇联等部门作为监护人代为抚养。

  办案检察官表示,由于目前暂无合适的安置机构,无法为涉案儿童提供矫正、教育的良好环境。上海市政法学院教授章友德认为,目前安置机构缺失、涉案父母监护权难撤销,是遏制此类犯罪行为的痛点。

  专家建议,当前亟须完善涉案儿童的临时监护平台建设。根据相关规定,民政部门应及时设立专门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,对被教唆、利用实施盗窃的儿童,必要时承担诉讼主体责任,向法院提起撤销监护权诉讼,积极协调相关部门,整合资源,采取家庭寄养、自愿助养、机构代养或委托政府制定的寄宿学校安置等方式,为涉案儿童在户籍、矫正、教育、心理疏导等方面提供帮助。

中国法治信息网摘编亓淦玉

【免责声明】:以上图、文、音/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(本网原创文章除外),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。我们尊重原创,也注重分享。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,禁止用于商业用途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。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、法规、政策,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,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,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: 3555333776,微信号:GAN160003,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。电话:010-89525216。本网投稿邮箱:3555333776@QQ.COM。通讯地址: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(京贸中心)二层15号。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,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,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、来源:XXXXX网站。
点击查看更多评论>>发表感言:
验证码,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。